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粤府令第301号)和《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相关规定,现将作曲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面试有关事项
1.面试内容
作曲专任教师岗位(FZ20250101)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。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结合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,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《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作曲专任教师FZ20250101)面试考核内容》,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。
2.面试材料准备
请参加面试人员将面试考核要求所需的相关内容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)于2025年4月16日下午17:00前发至fuzhongbangong@163.com,邮件名为“应聘岗位代码、岗位名称、姓名”。
3.面试时间地点
岗位名称及代码 | 面试(报到)时间 | 面试地点 |
作曲专任教师FZ20250101 | 4月19日(周六)上午8:30 |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沙河校区音乐厅 (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48号) |
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25年4月16日9: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。面试报到时,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、抽签,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面试人员须严格遵守面试规则,具体详见《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公开招聘面试须知》(附件3),请面试人员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。
4.面试成绩
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,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%、40%,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,80分以上为合格。面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,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。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: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笔试人员。
二、笔试有关事项
1.笔试时间安排
岗位名称及代码 | 笔试时间 | 笔试地点 |
作曲专任教师FZ20250101 | 2025年4月20日(周日) 作曲教学理论与作曲技术理论:9:00-12:00 重奏作品写作与分析:14:30—18:30 |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沙河校区音乐厅 (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48号) |
2.身份验证材料: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(或临时身份证),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。
3.考场纪律:
(1)入场时间: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;考试未满60分钟不得提前交卷。
(2)携带文具:黑色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(如岗位要求携带其他文具的将另行提前通知);严禁将各种电子、通信、计算、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,已带入考场的应切断电源放到考场指定位置。
(3)考试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处理。具体详见附件4《笔试考场规则》。
三、资格审查有关事项
参加考试人员在面试报到时,先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,审核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,请参加复试人员携带以下资格审核材料:
1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准考证。
2.毕业证、学位证(含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阶段)的原件及复印件,内地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、学位验证信息复印件,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、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。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,须提供学生证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学校出具的2025年应届生身份证明相关材料。
3.若所学专业未列入《公务员专业目录》专业目录(无专业代码)的,考生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,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,并提供毕业证书(已毕业的)、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、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证明材料。
4.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、获奖证明、任教或其他工作经历证明、专业证明、作品演出经历、实践成果材料等证明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或PDF版电子材料。
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,可参加复试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;证件(证明)不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,取消复试资格;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。
四、成绩查询
考试综合成绩拟于2025年4月21日-22日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和星海音乐学院附中网站公布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1.因停车位有限,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园,考试当天请考生自行做好公共交通出行安排。
2.因考试时间较长,请妥善做好个人时间安排。
2.咨询电话:020-37246575
附件:
1.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作曲专任教师FZ20250101)面试考核内容
2.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作曲专任教师FZ20250101)面试考核要求材料目录
3.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公开招聘面试须知
4.笔试考场规则
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
2025年4月11日